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正式生效。受此影响,跨境电商行业正在迎来新的机遇。
海关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中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为10.96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去年前三季度,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20%;而在上一年度中国跨境电商的规模就已达到1.7万亿元。
阿里巴巴国际站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中国签署RCEP的14个国家,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的跨境贸易表现活跃。“2020年1月至6月,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中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跨境贸易交易额总体同比增长了69%。当年,RCEP的14个成员国在国际站全球交易额前30国排名中占据9个席位,同比增速在80%以上。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挤进前10。可以看出,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之下,RCEP各个成员国都在向数字化新外贸方式转型。”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21年,尽管全球贸易不确定性加剧,但各大经济体也在特殊时期释放了更积极的合作信号。RCEP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为区域经济描绘了一幅贸易自由的蓝图。“作为阿里巴巴集团全球化战略的先锋队,我们愿意与各方开展合作,协助搭建数字化新外贸基础设施,为各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021年3月,阿里巴巴国际站与越南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帮助越南当地外贸商家实现卖全球,业务覆盖食品与饮料、家居园艺、美妆个护、服装、机械以及农业等14大行业。
“未来,我们将从买家市场运营、稳步开放数字化能力以及全球贸易基础设施搭建等方面,助力RCEP国家更好地实现外贸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实现‘买全球、卖全球’。”该负责人说。
对于RCEP协定对跨国企业、特别是微型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IMI)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出版社原总编辑郭建伟表示,RCEP生效将加速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客观上要求跨境贸易数据共治共享,加速科技创新自强自立。
RCEP生效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热带农业等中低端产品由于东盟成本低廉比较优势必然出现与我国相关产业的替代或互补,特别是我国的跨境电商优势在加速实现贸易红利的过程中壮大,跨境贸易金融等方面数据必然产生跨境交换的需求,急需建立跨境数据共治共享的机制,保证贸易自由化可持续。
同时数字经济及数字金融的发展需求必然涌现,我国应加强中高端科技创新自强自立,形成并提升RCEP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水平,为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替代开辟新空间而不是低端恶性竞争。
IMI特约研究员、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钟红则认为,RCEP协定中有关于电子商务的专章,核心内容是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具体包括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通关电子化、免关税、数据自由流动等。
RCEP作为一个区域性、全面、高质量的贸易协定,开放标准高,信息技术基础先进,随着协定的落地实施,未来各成员国之间的电子商务将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包括通关、仓储、交易各个环节在内的整个跨境贸易都将变得更加透明、高效,成本也将大大降低,从而将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更大便利和更加公平的环境。中国的跨境电商应尽早布局RCEP市场,了解新规则,洞察新需求,抢占先发优势。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报,记者:刘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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